| 您所在的位置:
>>
>>
河南“飞机防治林木病虫害”招标通知 |
|
|
河南“飞机防治林木病虫害”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河南“飞机防治林木病虫害”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林业局的委托,就“飞机防治林木病虫害”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商财采[2015]140号;二、项目概况总防治面积约12万亩,全市涉及市连霍高速公路民权—夏邑段、民权县、睢阳区、夏邑县等县(区)部分路林及林网。 预计总投入90万元(含药剂费用),其中美国白蛾飞防3万亩,预计投入22.5万元,杨树食叶害虫飞防9万亩,预计投入67.5万元(其中3万亩为市财政支付,其余由各县级财政支付)。 采购人根据虫情变化可以适当调整具体飞防区域,但要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 采取直升机超低容量喷雾,作业高度距树冠10-15m,雾滴直径20-60μm,雾滴数量不少于10个/cm2;药剂为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药剂需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行业标准)。 用药量不少于50g/亩,喷洒量不少于330g/亩,作业区域内药剂喷洒均匀,施药位置准确。 漏喷率控制在10%以内。 报价以每亩收费进行报价,计算以实际喷洒亩数=每架次载药量(毫升)÷亩喷药量(330毫升)。 预算资金: 225000元。 资金财政投资以上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全投。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8日上午8: 00—12: 00;下午15: 00—18: 00(公休日除外),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 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六、谈判开启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上午9: 30前递交文件。 2015年5月19日上午9: 30开启谈判。 七、谈判地点: 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八、联系人: 曹先生孙先生联系电话: 0370—2697808九、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飞机使用权证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注意事项: (一)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谈判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做在谈判性响应文件中):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航空资质的法人;或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格的企业法人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管理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谈判供应商提供所使用农药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行业标准(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及生产厂家授权书。 6、谈判供应商具备经营经济实力,能拥有2架(含)以上飞机的所有权(提供购机合同、发票或权威机构证明),拥有足够数量的飞机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权属证明)及相应的飞行员队伍能够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保约定数量的飞机同时投入作业,成交后须缴纳成交额15%的履约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8、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有疑问,请与商丘市林业局联系。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13598348318。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